安平高端多孔材料产业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A区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平高端多孔材料产业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已由 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安高新备字(2025)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安平高端多孔材料产业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A区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34324.3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6871万元,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53382.06m,其中 1#厂房10155.52m(******消防水泵房 339.40m),2#厂房18223.62m,3#厂房9111.81m,研发楼6467.47m",服务楼 1755.41m,宿舍楼 4003.79 m,中试厂房 3549.42m",大门门卫室 115.02 m。
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高新区东区经二路西,纬二路北,纬二路 6 号。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2.3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筑行政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 。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9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14日9时00分,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4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至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向******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程工,联系电话:******。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
邮箱:******
9.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5000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纬一路16号;联系人: 商工 ,联系电话: ****** 。
10.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衡水市高新区永兴西路2699号;联系人:程工,,联系电话:******。
2025 年 4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