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EP-XXQT******
******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开发区南外环路北侧
中标商业险折扣率:65%
承运人责任险:911250.00元/年
评审得分:95.27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保险内容为交强险、车辆损失险、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等。 服务要求:本次采购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 2车损险; 3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三者)共享保额; 4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 5承运人责任险,承运人险种按照车辆核定载人数计算,承运人险每人赔偿限额100万元(死亡伤残与医疗费用共享限额),其中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20万元);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共6种险种。(最终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采购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上险种)。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服务期末采购人对中标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服务资格)。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家多(组长),喻敬群,喻娟娟,陈玉健,孙晓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22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居大厦,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中山南路137号
联系方式:******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磬云路******居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李工
电 话:******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