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伊香米业凉米仓及配套设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验收报告(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9日-2025年5月8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爽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