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乡村振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广宗县乡村振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广宗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广宗县乡村振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以 广批投[2022]27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邢台市广宗县,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建设规模:广宗雍华大酒店充电站、广宗县开******小学东充电站、广宗县张果老公园充电站、广宗县东街村充电站、广宗县博物馆充电站,共9处充电设备。在相应场地电缆铺设、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内容合同估算价:******.58元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计划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且能提供由第三方******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参与投标);(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投标企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11 00:00 至 2025-04-17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5-0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7.1本项目已在广宗县纪委备案,纪委监督电话:0319-******。7.2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政策,全面推行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盲评”。******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7.3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有限公司联系人:张股长、程琳联系电话:0319-******、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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