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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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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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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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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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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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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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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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9时30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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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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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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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3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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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5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8年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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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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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委员会的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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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 总人数为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其中:施工技术2人,设计1人);
专家6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经 济:2 人
?建筑设计:1 人
?结构设计:1 人
?施工技术:2 人
□其他专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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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
总人数为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其中:施工技术1人,设计1人);
专家7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经 济:2 人
?建筑设计:1 人
?结构设计:1 人
?施工技术:3 人
□其他专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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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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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一章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第13页)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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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 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 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 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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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 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 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 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 是指建筑类工程(不限制业绩担任过的时间、规模和证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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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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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一章3.2.2项目设计负责人(第14页)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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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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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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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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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三章
2.1.3(四)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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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得3分。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得5分。满分5分
(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 5 分。满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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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5分。满分5分。
(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5 分。满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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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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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一章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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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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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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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0类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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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是指:(1)施工或总承包业绩:完成过或承接过(在建)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3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2)设计业绩:承接过设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或总投资额在3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3)承接过投资额3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勘察费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勘察项目。考核期: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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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是指:(1)施工或总承包业绩:完成过或承接过(在建)单项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2)设计业绩:承接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总投资额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3)承接过单项投资额2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勘察费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勘察项目。考核期: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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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 2.1.3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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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期内完成过或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满分 15):
①设计业绩:2020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设计合同金额在 300 万元及以上或总投资额在 300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每个得 5 分。
②施工或总承包业绩:2020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完成过或承接过(在建)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 300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每个得 5 分。
③勘察业绩:承接过投资额 30000 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勘察费在 4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勘察业绩,每个得 5 分。
(承接过的设计业绩和勘察业绩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完成过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意见书,以竣工验收意见书时间为准。承接过(在建)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录入“桂建云”信息为准,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3)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招标人定是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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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期内完成过或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满分 15):
①设计业绩:2022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在 300 万元及以上或单项总投资额在 200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每个得 5 分。
②施工或总承包业绩:2022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完成过或承接过(在建)单项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 200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每个得 5 分。
③勘察业绩:2022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接过单项投资额 20000 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勘察费在 4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勘察业绩,每个得 5 分。
(同一工程项目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承接过的设计业绩和勘察业绩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完成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意见书时间为准。承接过(在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录入“桂建云”信息为准,否则评审时不予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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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3)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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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含 EPC 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完成过或承接过(在建)工程合同额 300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每个项目得 10 分。(完成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已完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以竣工验收意见书时间为准。承接过(在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录入“桂建云”信息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2) 施工业绩: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或承接过(在建)工程的合同额 300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每个得 10 分。
(完成过的施工业绩须提供已完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以竣工验收意见书时间为准。承接过(在建)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录入“桂建云”信息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3)设计业绩: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设计合同金额在 300 万元及以上或总投资额在 30000 万元及以上的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每个得 10 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4)勘察业绩:承接过投资额 30000 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勘察费在 4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勘察项目,每个得 10 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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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含 EPC 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完成过或承接过(在建)工程单项合同额 200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每个项目得 10 分。
(2) 施工业绩: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或承接过(在建)工程的单项合同额 200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每个得 10 分。
(3)设计业绩: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在 300 万元及以上或单项总投资额在 20000 万元及以上的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每个得 10 分。
(4)勘察业绩:2022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单项投资额 20000 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勘察费在 4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勘察业绩,每个得 10 分。
(同一工程项目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承接过的设计业绩和勘察业绩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完成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意见书时间为准。承接过(在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录入“桂建云”信息为准,否则评审时不予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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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2.2.4(5)初步设计深化成果-是否对原初步设计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深化优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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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25分):对原初步设计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深化优化建议,建议具体明确、有科学性、合理可行。
良(20分):对原初步设计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深化优化建议,建议合理可行。
中(15分):对原初步设计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深化优化建议,但可行性一般。
一般(10分):对原初步设计提出建议,深化优化建议内容简单,可行性较差。
差(5分):没有对原初步设计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深化优化建
议或建议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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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25分):对原初步设计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深化优化建议,建议具体明确、有科学性、合理可行,深化初步设计图纸详细。
良(20分):对原初步设计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深化优化建议,建议合理可行,深化初步设计图纸较详细。
中(15分):对原初步设计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深化优化建议,但可行性一般,深化初步设计图纸一般。
一般(10分):对原初步设计提出建议,深化优化建议内容简单,可行性较差,深化初步设计图纸较差。
差(5分):没有对原初步设计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深化优化建议或建议不可行,未深化初步设计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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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三部分第14条14.1.1(一)设计费实际合同价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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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计费实际合同价的形成
1、本合同设计费的报价形式为总价报价形式:
本合同设计费实际合同价=以评审后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为计费基数,参照桂设协【2020】 92 号《广西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指导标准》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计算(施工图设计占比以60%计,复杂系数1),×中标报价系数(施工图设计费报价?其招标控制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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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计费实际合同价的形成
1、本合同设计费的报价形式为总价报价形式:
本合同设计费实际合同价=以评审后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为计费基数,参照桂设协【2020】 92 号《广西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指导标准》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计算(施工图设计占比以60%计,项目施工图设计(除12#建筑外)复杂系数1,12#建筑复杂系数1.3),×8.3折×中标报价系数(设计费中标价?其招标控制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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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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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除12#建筑外)、1.3(12#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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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三部分第14条14.1.1(二)勘察费实际合同价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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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勘察费实际合同价的形成
1.本合同勘察费的报价形式为总价报价形式。本合同的勘察费实际合同价=施工勘察费用根 据最终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的基础形式重新计算施工勘察费用×40%×中标报价系数(施工
图设计费报价?其招标控制价)。
勘察收费基准价计价依据:参照《广西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指导标准》【2020】92 号文的收
费标准计算,施工勘察费用根据最终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的基础形式重新计算施工勘察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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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勘察费实际合同价的形成
1.本合同勘察费的报价形式为总价报价形式。本合同的勘察费实际合同价:①.详细勘察费用根据最终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的总评图重新计算详细勘察费用x60%x中标报价系数(施工图设计费报价÷其招标控制价);②.施工勘察费用根据最终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的基础形式重新计算施工勘察费用x40%x中标报价系数(施工图设计费报价÷其招标控制价)。
勘察收费基准价计价依据:参照《广西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指导标准》【2020]92 号文的收费标准计算,施工勘察费用根据最终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的基础形式重新计算施工勘察费用.
2.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计价依据:按桂设协【2020]92 号《广西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收费标准计算。工程勘察收费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计算,由实物工作收费和技术工作收费两部分组成。具体公式如下:
①.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x(1±浮动幅度值);
②.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③.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x附加调整系数;
④.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岩土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3.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工程勘察实物工作内容的基本价格。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在相关章节的《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
4.实物工作量
实物工作量由勘察人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在勘察纲要中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后,在工程勘察合同中约定。
5.附加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是对工程勘察的自然条件、作业内容和复杂程度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各章节中。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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