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乡村振兴培训实践中心办公桌椅类(含餐厅桌椅)及公寓设施采购(二次)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czlyqt202503-006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滁州市琅琊区乡村振兴培训实践中心办公桌椅类(含餐厅桌椅)及公寓设施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面料:优质真皮,厚度 1.21mm、撕裂力≥58N/mm、游离甲醛≤75mg/kg、颜色摩擦色牢度≥4 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出具的符合上述参数的带有“CMA”标志的真皮检测报告扫描件)中“优质真皮”与“牛皮”为同种产品,名称叫法不同,请问提供“牛皮”的符合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否予以得分。
回复:予以得分。
问题2:面料:优质真皮,厚度 1.21mm、撕裂力≥58N/mm、游离甲醛≤75mg/kg、颜色摩擦色牢度≥4 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出具的符合上述参数的带有“CMA”标志的真皮检测报告扫描件)中不同厂家送检产品的规格不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厚度 1.21mm 的优质真皮检测报告不合理,请问提供厚度>1.21mm 的牛皮的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否予以得分。
回复:提供厚度大于等于1.21mm的均予以得分,在供货时以厚度1.21mm为准。
问题3:面料:优质真皮,厚度 1.21mm、撕裂力≥58N/mm、游离甲醛≤75mg/kg、颜色摩擦色牢度≥4 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出具的符合上述参数的带有“CMA”标志的真皮检测报告扫描件)中“颜色摩擦色牢度”正确表述应为“摩擦色牢度”。
回复:描述为“颜色摩擦色牢度”或“摩擦色牢度”的均予以认可。
问题4:海绵:甲醛释放量≤0.040mg/㎡ h,T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0.172mg/㎡ h;(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上述参数的带有“CMA”标志的高弹海绵检测报告扫描件)中“T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正确表述应为“TVOC”。
回复:描述为“T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或“TVOC”的均予以认可。
问题5:海绵:甲醛释放量≤0.040mg/㎡ h,T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0.172mg/㎡ h;(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上述参数的带有“CMA”标志的高弹海绵检测报告扫描件),请问提供“定型海绵”的符合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否予以得分。
回复:予以得分。
问题6:基材:优等绿色环保型中密度纤维板,经耐酸碱、防虫、防腐特殊处理。抗弯力强,不易变形,含水率小于 12%,甲醛释放量≤0.049mg/立方米,E1 级板材符合 GB18580--2017 国家标准;请问提供优于 E1 级的 ENF 级中密度纤维板的符合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否予以得分。
回复:予以得分。
问题7:GB/T 3325-2017 标准已经废除,现行标准为 GB/T3325-2024,请问提供 GB/T 3325-2024 标准的符合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否予以得分。
回复:予以得分。修改为 GB/T 3325-2024。
问题8:纱帘:产品性能①耐久性:耐光色牢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②环保性: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异味、甲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③安全性:燃烧性能达到国家标准 B1 级(损毁长度、续燃时间、阴燃时间及氧指数符合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须含“CMA”或“CNAS”标识;)中“纱帘”是一种窗帘,请问提供“窗帘”的符合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否予以得分。
回复:检测报告是“窗帘”的可予以得分,供货时须提供“纱帘”。
问题9:纱帘:产品性能①耐久性:耐光色牢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②环保性: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异味、甲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③安全性:燃烧性能达到国家标准 B1 级(损毁长度、续燃时间、阴燃时间及氧指数符合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须含“CMA”或“CNAS”标识;)中检测报告中无法体现“耐久性”、“环保性”、“安全性”字样,请问提供符合招标要求但无“耐久性”、“环保性”、“安全性”字样的检测报告是否予以得分。
回复:检测报告中仅需体现参数所提具体要求,描述性词语无需提供。
问题10:纱帘作为室内装饰产品,其主要功能为遮光、防尘及装饰,常规检测项目通常以“耐水色牢度”(评估清洁或潮湿环境下褪色风险)为主。而“耐光色牢度”多用于评估材料在长期阳光直射环境下的颜色稳定性,通常用于户外遮阳篷、车用纺织品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含“耐光色牢度”的检测报告与实际所需要的纱帘不相符,请问提供含“耐水色牢度”的符合招标要求内容的检测报告是否予以得分。
回复:提供“耐水色牢度”或“耐光色牢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均可。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
联系方式: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琪、毕玉
电 话:0550-******、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