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局2025明溪县矿山越界违法开采专项检查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资源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2025明溪县矿山越界违法开采专项检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2025明溪县矿山越界违法开采专项检查项目
2.项目编号:HL(明)招2025-002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62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2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2025明溪县矿山越界违法开采专项检查项目 | 1.00 | 162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质证书 | 投标人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随身携带材料 | 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地址:明溪县雪峰镇中山路599号301室)获取。
7.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送达******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地址:明溪县雪峰镇中山路599号301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谈判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地址:明溪县雪峰镇中山路599号301室)。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资源局
地址:明溪县河滨北路149号
邮编:365299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
1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丁香新村1栋4单元5楼
邮编:365000
电话:******
联系人:黄女士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