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霞浦县溪南镇区提升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霞浦县溪南镇区提升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NDGY招【2025】004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5444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26084.8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允许进口 |
1 | 1-1 | 霞浦县溪南镇区提升整治项目 | 1(项) | 354440 | 326084.8 | 建筑业 | 否 |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①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
其他资格条件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对于未采用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在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相关事宜明确如下:需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具体指经审计的 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若采购文件里关于 “财务状况报告” 的阐述与本要求不相符,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3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公司邮箱(******7@qq.com)。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招标文件编号: |
项目名称: |
报名公司名称: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合同包1 |
手机: 电话: 传真: |
是否需要邮寄: 邮寄地址: |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址:宁德市霞浦县海润尚郡3号楼1单元2703。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7.3.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7.4方式:现场或网络报名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至北京时间2025年4月21日14时30分前递交到******有限公司;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磋商时间及地点:截止至北京时间2025年4月21日14时30分到******有限公司(霞浦县海润尚郡3号楼1单元2703);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 ******人民政府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溪南镇下街3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霞浦县海润尚郡3号楼1单元2703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法:******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公告信息将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