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582-RHZH-G2025-0021
二、项目名称:乐余镇北部工业区场地优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25 | 张家港乐余镇(张家港临江绿色科技创新园) | 92.95(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乐余镇北部工业区场地优化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的标的是乐余镇北部工业区场地优化项目,根据土壤及地下水检测结果编制的场地修复方案,对该地块进行地下水污染治理(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本项目治理实施之日起3年内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尹凡、严东波、曹玲、周志良、马毅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支付,100万元以下部分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为0.8%;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为0.4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即本项目代理费为6504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路27号
联系人:于涛
联系电话:******21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农联村委会门卫楼3F
联系人:赵明珠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明珠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