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雷州市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采购项目-红树林种植补植管护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到位情况:启动资金到位。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雷州市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采购项目-红树林种植补植管护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2.1.2建设地点:湛江市雷州市附城镇浦中村委会浦中南村、北村和中村东西寮渔港养殖塘范围
2.1.3招标控制价:******.53元
2.2本次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有限公司雷州市万亩************有限公司雷州市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采购项目-红树林种植补植管护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
2.2.2服务期限:种植期为120日历天,养护期为3年。
2.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3.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4.1本次招标设置投标登记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进行投标登记。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5 年04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
4.3答疑提问截止时间: 2025 年04月18日 17:00 。提问为实名方式,通过:邮箱(邮箱地址:****** )提出(以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 版本发到邮箱)。
4.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 2025 年04月21日,统一通过******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4.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5 年05月09日 09 时 30 分。
开标时间: 2025 年05月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室(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14幢二层商铺203号)。
4.6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 2025 年04月11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04月18日 17 时 00 分按下述流程获取招标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流程: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录账号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注册审核电话:400-680-8126。
投标人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票领取方式:网上支付时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或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房间标书室现场领取纸质发票。
特别提示:
提示1: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提示2: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5.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7.1将本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7.2在本中标项目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7.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7.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7.5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6中标单位主要原因造成本项目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7.7其他 / 。
8.异议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如实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限公司 实名投诉,电话: ******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9.其他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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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中林雷林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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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
联系人:马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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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孙工、刘工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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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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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2025 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