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永兴县开陡坳水厂扩建及市政供水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
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省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在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评标办法中加分的,按省级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数量控制在 100 项以内 (含)的,则该获奖工程按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加分。鉴于全国大部分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均未颁布,为体现本项目招标公平、公正,在本项目该次招标中“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奖项、标准化工地”的“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是否不予计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2类似工程业绩:“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如为设计业绩,则为单项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4544万元且水处理规模不小于2.5万m3/d的供水工程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如为设计业绩,则为单项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6362万元且水处理规模不小于3.5万m3/d的供水工程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请问:单项合同金额(如为设计业绩,则为单项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4544万元且输水规模不小于2.5万m3/d的供水管网工程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是否属于满足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如为设计业绩,则为单项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6362万元且输水规模不小于3.5万m3/d的供水管网工程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是否属于满足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
答:不属于。
问题3: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第9点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未明确,投标文件中是否填写按合同约定执行。
答:投标文件中填写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次答疑公告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其他内容均不变,本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招 标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永兴县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芳头小区1期2栋2单元4楼
联 系 人:唐凤娇、罗洲、梁向坤、雷漂漂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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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开陡坳水厂扩建及市政供水管网改造项目(一期)答疑公告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