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09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阁山镇东站社区罗家村、高兴村、洗沙埠村,渡桥村委山头村、徐家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涉及阁山镇东站社区罗家村、高兴村、洗沙埠村,渡桥村委山头村、徐家村,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二)土地面积:约38.52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用于葛玄路岐黄大道至山头段集镇道路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5******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5日。
******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网址:******/。
特此公告。
******资源局 联系地点:樟树市药都路21号
联系人员:曹驰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