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4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9-****** ****** 传 真:0379-****** ******街道四楼投资建设综合服务区 |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 | 年产20万套高精度智能轴承项目 | 洛阳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空港园区) | ******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建设钢结构厂房3座,综合楼等。 | (1)废气。喷砂、抛丸、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18m排气筒排放;油浴淬火、回火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旋流湿式除尘除油+气雾分离器+干式过滤箱+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18m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发黑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分别经收集后,进入二级喷淋塔+18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高效“机械滤网+静电式+等离子”复合式净化器+20m 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生产,其余生产废水排入常袋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常袋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采取封闭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产生的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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