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对在央媒和省级主流媒体的新媒体平台、客户端等设立“福建商务”栏目的项目进行供应商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在央媒和省级主流媒体的新媒体平台、客户端等设立“福建商务”栏目开展宣传。
二、服务内容(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一)在央媒和省级主流媒体的新媒体平台、客户端等设立“福建商务”栏目。(评审项1)
(二)根据福建省商务厅提供的文字、图片以及视频等素材,将各时期出台的惠民(企)政策、福建知名商品品对内(外)经贸交流与合作信息、典型营商环境案例等内容在专题栏目编辑发布,发布不少于80篇商务资讯。(评审项2)
(三)页面设计需注重视觉效果、突出重点、增强可读性,采用符合当前流行趋势的设计理念,并契合福建商务特色。(评审项3)
(四)建立合理可行的日常沟通机制及应急机制,并确定1位联络员做好日常沟通对接和应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评审项4)
(五)服务期满提供发布的佐证材料和运营总结报告。(评审项5)
★(六)为实现商务信息在全国及福建省目标受众中的精准触达与广泛传播,供应商发稿平台主要阅读观众需与商务部门职能内的内贸、外贸、外资、外经、招商、电商、开发区、口岸、通关、自贸试验区等商务领域信息传达对象对称(需附应征单位能够自我证明的材料)。
★(七)受宣传时效性制约,供应商需具备在接到任务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活动现场(福州主城区)并提供支持的能力(需附应征单位能够及时响应的自我证明材料)。
包2:
(一)在央媒和省级主流媒体的新媒体平台、客户端等设立“福建商务”栏目。(评审项1)
(二)根据福建省商务厅提供的文字、图片以及视频等素材,将各时期出台的惠民(企)政策、福建知名商品品牌、对内(外)经贸交流与合作信息、典型营商环境案例等内容在专题栏目编辑发布,发布不少于80篇商务资讯。(评审项2)
(三)页面设计需注重视觉效果、突出重点、增强可读性,采用符合当前流行趋势的设计理念,并契合福建商务特色。(评审项3)
(四)建立合理可行的日常沟通机制及应急机制,并确定1位联络员做好日常沟通对接和应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评审项4)
(五)服务期满提供发布的佐证材料和运营总结报告。(评审项5)
★(六)为实现商务信息在全国及福建省目标受众中的精准触达与广泛传播,供应商发稿平台主要阅读观众需与商务部门职能内的内贸、外贸、外资、外经、招商、电商、开发区、口岸、通关、自贸试验区等商务领域信息传达对象对称(需附应征单位能够自我证明的材料)。
★(七)受宣传时效性制约,供应商需具备在接到任务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活动现场(福州主城区)并提供支持的能力(需附应征单位能够及时响应的自我证明材料)。
包3:
(一)在央媒和省级主流媒体的新媒体平台、客户端等设立“福建商务”栏目。(评审项1)
(二)根据福建省商务厅提供的文字、图片以及视频等素材,将各时期出台的惠民(企)政策、福建知名商品品牌、对内(外)经贸交流与合作信息、典型营商环境案例等内容在专题栏目编辑发布,发布不少于80篇商务资讯。(评审项2)
(三)页面设计需注重视觉效果、突出重点、增强可读性,采用符合当前流行趋势的设计理念,并契合福建商务特色。(评审项3)
(四)建立合理可行的日常沟通机制及应急机制,并确定1位联络员做好日常沟通对接和应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评审项4)
(五)服务期满提供发布的佐证材料和运营总结报告。(评审项5)
★(六)为实现商务信息在全国及福建省目标受众中的精准触达与广泛传播,供应商发稿平台主要阅读观众需与商务部门职能内的内贸、外贸、外资、外经、招商、电商、开发区、口岸、通关、自贸试验区等商务领域信息传达对象对称(需附应征单位能够自我证明的材料)。
★(七)受宣传时效性制约,供应商需具备在接到任务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活动现场(福州主城区)并提供支持的能力(需附应征单位能够及时响应的自我证明材料)。
包4:
(一)在央媒和省级主流媒体的新媒体平台、客户端等设立“福建商务”栏目。(评审项1)
(二)根据福建省商务厅提供的文字、图片以及视频等素材,将各时期出台的惠民(企)政策、福建知名商品品牌、对内(外)经贸交流与合作信息、典型营商环境案例等内容在专题栏目编辑发布,发布不少于80篇商务资讯。(评审项2)
(三)页面设计需注重视觉效果、突出重点、增强可读性,采用符合当前流行趋势的设计理念,并契合福建商务特色。(评审项3)
(四)建立合理可行的日常沟通机制及应急机制,并确定1位联络员做好日常沟通对接和应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评审项4)
(五)服务期满提供发布的佐证材料和运营总结报告。(评审项5)
★(六)为实现商务信息在全国及福建省目标受众中的精准触达与广泛传播,供应商发稿平台主要阅读观众需与商务部门职能内的内贸、外贸、外资、外经、招商、电商、开发区、口岸、通关、自贸试验区等商务领域信息传达对象对称(需附应征单位能够自我证明的材料)。
★(七)受宣传时效性制约,供应商需具备在接到任务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活动现场(福州主城区)并提供支持的能力(需附应征单位能够及时响应的自我证明材料)。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本公告中的央媒是指国家网信办公布的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中的中央新闻网站及中央新闻单位;本公告中的省级媒体是指国家网信办公布的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中的福建省级新闻网站及新闻单位(市县媒体除外)。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四、项目预算
以上包1、包2、包3、包4,每个包预算金额分别不高于10万元人民币。
五、比选规则及要求
(一)本次供应商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供应商(详见附件1),综合评分所需材料、供应商认为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报价文件一同密封递交。
(二)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下不同采购包的采购活动,但不能同时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采购包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三)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方,评审小组将根据既定的评分标准,对通过审查的候选方进行评分。资格审查的范围和内容详见“三、资格要求”。
六、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比选报价要求。报价人可根据项目服务内容进行供应商比选报价,报价单(详见附件2)上需注明单位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文件自行密封(封口处需加盖公章)。供应商比选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
(二)供应商比选报价文件要求。
1.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比选报价单;
2.有效的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即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以及资质证明等材料(若法人应标则无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相关材料);
3.可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
4.上述材料一式3份,盖章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应征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5.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17:30。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办公室302。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供应商比选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0591-******
七、特别申明
本项目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有恶意竞标的嫌疑,则作废标处理(是否属于恶意竞标,由福建省商务厅采购评审小组集体研究判定)。
福建省商务厅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