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航空电气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中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航空电气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302号现有厂区内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投资118334.11万元,于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302号现有厂区内的小电机总装厂房实施航空电气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厂房建筑面积约9900m2,本次拟对其进行适应性改造,建成后实现年生产无人机涵道风扇驱动电机系统、油电混合动力无人机驱动电机系统、油电混合动力无人机涡轮发电系统、某型大飞机用电滑行系统直驱电机、某型飞行平台应急能源发电系统等合计1160台套。生产工艺:定子铁芯制作(外协)、电工嵌线、绝缘处理、端盖机座转子轴承等部件加工、焊接、涂装、装配、试验;主要原辅材料有:硅钢片、结构件(钢、铝)、电磁线、磁钢、绝缘材料、焊丝等。主要生产设备:定子嵌线浸漆生产线包括全自动绕线机、VPI真空浸漆设备、包带机等;定子转子装配生产线包括伺服压力机、碳纤维绑扎设备、碳纤维缠绕机等;零部件加工生产线包括数控卧车、超声波清洗机6台、退火炉等;涂装包装生产线包括喷漆线、自动拆盖封箱机、自动打包机等。项目预计于2028年4月建成投入运营。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浸漆和烘干均在封闭设备内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由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VOCs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表1限值。喷漆及晾干均在封闭式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二甲苯、漆雾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由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VOCs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表1限值,漆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浸漆烘干炉采用天然气为能源,燃烧产生的SO2、NOx和烟尘由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附表1中“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限值。下料切割粉尘通过设备自带收尘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机加工为湿式加工,少量粉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取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浸漆真空泵工作时产生的油雾、非甲烷总烃经设备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浸漆和喷漆少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绝缘漆和防锈漆在使用过程中挥发的恶臭气体,企业加强车间内的管理和环保设备的维护,确保厂界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以NMHC计)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二甲苯(以苯系物计)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的表3厂界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表1厂界浓度限值。 2、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运营期无新增生活污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经“隔油+化学混凝”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由厂区总排口汇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粉尘收集物、边角废料和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统一外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漆桶、废溶剂桶、废切削液、废机油、含油金属碎屑、漆渣、有机废气处理废滤料、清洗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油和污泥。分类存放于规范建设的湘电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等措施;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 6、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制,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和定期监测制度,杜绝各类污染事件发生;妥善处理周边关系,如因管理不善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或引发环境纠纷,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