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开元大道西延(宜阳界~马窑路)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以(洛发改审批〔2024〕22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开元大道西延(宜阳界~马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招标编号:洛建招2025-16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洛采公开-2025-51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洛龙区,道路西起宜阳界现状道路,东至马窑路,全长约1155米。拟采用近远期结合的建设模式,道路规划红线宽50米,为城市主干路。本次为近期实施内容,红线宽25米,设置双向4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等。
4、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
5、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所需的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含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7、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
8、标段划分:1个标段。
9、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893419.27元。其中:
(1)勘察费:暂估合价为216920.00元。其中:
①土层孔控制单价为110元/m,暂估工程量为357m,暂估价为39270.00元;
②卵石孔控制单价为550元/m,暂估工程量为323m,暂估价为177650.00元;
(2)测绘费:32261.27元;
(3)设计费:644238.00元。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要求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人员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6)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1、2、5条的要求;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组成的联合体承担同一专业工程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低的认定其资质;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范围认定其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4月11日 至2025年04月18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5月06日09时3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五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万众金融广场B座407室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创业路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 系 人:暴玉琴
电 话:******
监管部门:******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钊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