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因招标人承建的******街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建设施工需要,根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 商品混凝土 (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包括包括江兴南街、南下王街、西湖路三条道路,道路全长 2266.876m,施工工期210日历天,本次招标的混凝土数量不包含预制混凝土梁的工程量。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1 | 泵送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116.53 | ******街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 | 按招标人指定时间送货 | 以《金华造价信息》2025年3月商品混凝土含税信息价下浮 %作为每月结算的固定单价,遇市场波动及其它一切影响不予调整。 |
2 | 泵送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906.34 | |||
3 | 非泵送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958.45 | |||
4 | 非泵送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7811.22 | |||
5 | 非泵送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2460.65 | |||
6 | 非泵送水下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187.19 | |||
7 | 非泵送商品混凝土 | C50 | m3 | 150.95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注册并成为浙建采合格分供商库物资设备类供应商,具备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本项目业主资金紧张,支付工程款存在不及时情况,投标人需承诺垫资200万元,垫资周期不长于1年(不计息)。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2 万。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授权人(注明具体的联合体)打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最迟应在投标前缴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若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保证金予以没收,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汇款需备注“金东区项目商砼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杭州文晖支行
账 号:3305 0161 6427 0973 3701
有关投标保证金事宜,联系人:杨立梅 ,联系电话 0571-****** 。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12 日 19 时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 10 时(北京时间),在浙******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portalv2/view)招标公告页面点击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经成功报名的平台供应商, 2025 年 4 月 12 日 19 时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 10 时(北京时间),在******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portalv2/view)签收,获取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逾期未在******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portalv2/view)上传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一周内将盖章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快递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0号建工大厦15楼,收件人:杨立梅,电话:0571-******。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portalv2/view)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0号建工大厦15楼
邮 编:310012
联 系 人:杨立梅
电 话:0571-******
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