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桑植县杨旗山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原风响泉煤矿历史遗留固废和矿涌水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批文见附件),公示期: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7日(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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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备注 |
1 | 张环评许决[2025]8号 | ||
2 | 张环评许决[202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