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佰科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湖南省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行政审批股
邮编:4221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佰科新材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材料产业园B-1-10a#地块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你公司拟投资131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5万元)在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材料产业园B-1-10a#地块, 建设湖南佰科新材料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2638.64m2,建筑面积42913m2,主要原料为废旧硬质合金,采用锌熔法年产1000吨硬质合金复合粉。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栋标准厂房(其中 2# 厂房为生产车间,1F 布置有清洗、熔料工序,2F 布置有球磨、过筛工序;3# 厂房为产品仓库、4#厂房为原料仓库)、******消防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敏感目标保护与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过程中应采取“8个100%”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机械、汽车尾气防治措施,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设置洗车台,加强对进出工地车辆冲洗,并保持车辆畅通;修建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有效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邵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音措施并加强施工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加强车辆运输的管理,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施工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县环卫部门规范处置。 2、强化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原则,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产清洗废水与地面拖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与生活废水一同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邵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执行邵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3、严格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厂房封闭生产,球磨与过筛工序产生的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排放标准。 4、加强噪声控制管理。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确保项目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5、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地面清扫粉尘、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布袋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储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6、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保持良好的厂容厂貌。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日常管理工作,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项目建成后,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实际排污之前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竣工后,应当依法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