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有限公司饲料厂新增45万吨饲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
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
电话:******
传真:0394-******
通讯地址:扶沟县东大桥路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饲料厂新增45万吨饲料加工项目 |
周口市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一号路南侧、六上沟西侧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拟投资 ******有限公司饲料厂新增 45 万吨饲料加工项目,主要建设主车间、筒仓及生活区等设施,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投料、粉碎、配制混合、制粒、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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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员工由现有工程中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清理、制粒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建设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中涉 PM 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各工序废气均得到有效收集与处理,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颗粒物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转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依托现有一座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除铁杂质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除杂杂质、清理筛分粉尘收集后交由环卫工人清理,上料、破碎、混合、称量等粉尘收集后回用于各自生产工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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