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有限公司河南周口销售分公司商水惠商路东段加油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受理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
电话:******
通讯地址:商水县纬四路市民之家二楼东厅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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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河南周口销售分公司商水惠商路东段加油站 |
商水县八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西80米北侧 |
******有限公司河南周口销售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河南周口销售分公司商水惠商路东段加油站位于商水县八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西80米北侧,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占地面积约4053m2,规划建设站房299.04平方米、罩棚550平方米、4台加油机,4座30立方米FF双层储油罐,建设完成后年销售汽油、柴油3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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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油、储油、加油等过程中油品挥发产生的油气、进出站汽车尾气。卸油、储油、加油等过程中油品挥发产生的油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的相关要求。卸油、储油、加油等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油气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洗车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周口沙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洗车废水拟经洗车机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部分外排,外排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周口沙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总排口的出水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周口沙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加油机、洗车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同时通过建筑隔声、加强管理等降噪减振措施,西、北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东、南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清罐油泥、废劳保用品和三级沉砂池沉泥,废过滤材料等。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油泥从油罐清理出后,直接由清理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进行收集管理,然后进一步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不在站区内暂存;废劳保用品和三级沉砂池沉泥,废过滤材料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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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有限公司河南周口销售分公司商水惠商路东段加油站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