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芦水榭农旅综合体项目拟建于磨市镇芦溪村二组,总建筑面积6168.65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3日。
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详细内容可在我局查阅,有关单位或个人若对方案有建议或异议请用书面方式于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于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公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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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5日